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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倾向性驾驶员真的存在吗

时间:2015-09-02 07:52:23  来源:  作者:

事故倾向性驾驶员

事故倾向性就是事故多发倾向,指的事由于自身生理、心理素质不良的特征,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反复发生。也就是说,在驾驶员群体中存在易发事故的个体,他们比其他驾驶员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。由于自身素质的影响,事故倾向性者很难吸取教训,他们总会在一定条件下,因不良素质诱交通事故。

日本某出租车公司的调查表明,两年被发生4次事故以上的驾驶员只占总驾驶员数量的19%,但他们发生的交通事故却导占总数的47.7%。美国曾对29531名驾驶员6年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,计算出事故构成比例和事故人员构成比例。统计表明,36.4%的事故是3.9%的驾驶员所发生的。统计表明,实际交通中,却又少数驾驶员反复发生事故的现象,事故倾向性客观存在。据调查,我国事故倾向性驾驶员占6%-8%。

事故倾向性驾驶员一般具备以下典型的素质特征:

1、认知能力差,视听知觉、空间知觉、速度知觉、时间知觉、形体知觉等不够灵敏;对图形、物体的细微差别和正确反应能力较弱。

2、逻辑思维能力差,不能将掌握的知识、原理、法则等有效应用于具体情境。

3、注意力低,注意范围窄,不能集中和分配注意力。

4、自我控制能力弱,受情绪影响较大,号走极端,容易冲动。

事故倾向性驾驶员

在现实当中,有的驾驶员见缝插针、左冲右突、急不可耐;有的思想麻痹、骄傲自大、忽视危险;有的过分胆小,稍有情况就惊慌失措、束手无策。这样的驾驶员都具有一定的事故倾向性,甚至有的驾驶员已经造成了数次交通事故。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具有事故倾向性驾驶员禁驾的规定,但是为了保证自己、家人以及其他行人的安全,有必要时应该放弃驾驶机动车。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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